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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合肥市小区(村)管理出新规了

    信息发布者:乡野村夫
    2020-02-25 14:54:20   转载

    关于优化小区(村)封闭管理的通告

    (第18号)

    为适应当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上班和企业复工复产需要,根据市防指第7号、第10号、第12号通告等文件精神,现就进一步优化小区(村)封闭管理明确如下。

    1.本小区(村)居民(含购房者和租户)、车辆可凭出入证正常出入,人员外出必须佩戴口罩,进入小区必须测量体温。

    2.非本小区(村)人员因探亲需要进入的,受访者需提前报备来访人信息。提供电气管网维修等便民服务,以及向独居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家政服务的,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或本人居住小区(村)出入证。

    所有到访人员均需佩戴口罩、测量体温并登记相关个人信息,由受访者到小区(村)入口处带领方可进入。受访者行动不便的,由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。

    3.倡导每户家庭每天只外出一次,居民不聚集、不串门。文化、娱乐、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继续暂停开放。

    4.本小区(村)居民从本市(含四县一市)及低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,可按规定进入小区(村),不再执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规定。

    从非重点疫情地区返回人员,凡持有健康证明(纸质证明或电子凭证),或经手机短信查询近14天无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,或经核酸检测无异常,均可按规定进入小区(村),不再执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规定。

    5.实行隔离期异地互认,在当地已完成医学观察的人员,凭相关证明在我市居住地街道(乡镇)备案后可按规定进入小区,不需居家医学观察。

    6.居家医学观察人员隔离期未满的,暂不予办理出入证。

   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
    2020年2月24日

    微信图片_20200225145546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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